在建国初期,人民海军军快艇部队中最早大量装备的是缴获国民党军的25吨级炮艇,这种艇本为日本海军建造的内河炮艇,抗战胜利后移交国民党海军,英勇的人民海军凭借着敢打敢拼精神使用这些江防炮艇在50年代初期的沿海岛屿屡创佳绩。
鉴于25吨级炮艇在人民海军中的出色表现,海军意识到炮艇这一舰种对新中国海防的重要作用,然而即使是更大吨位的先锋号炮艇(吨级日制木质辅助猎潜艇),均存在着性能老旧,适航性不佳等诸多缺点,根本无法胜任近海巡逻、战斗的重任,因此除了征调商船,机械钢制渔船或者登陆艇改造炮艇的临时措施外,自制专业炮艇成了人民海军的当务之急。
海军江南造船厂是当时中国为数不多的具备船舶修造能力的企业,当仁不让的接受了国产炮艇的试制任务。在年11月,江南造船厂开始利用库存的一批美援GM6-71型柴油机(国民党政府遗留产物)建造42吨炮艇。搭载三部美制GM6型柴油机,三轴推进,最大航速仅有12节,火力也只有3挺12.7毫米重机枪,共计建造两艘,并在次年10月和11月,成功通过验收试验交付海军。
与此同时,北方的青岛造船厂也没闲着,在年初,试制了一艘43吨级的炮艇,总体布局和江南造船所的42吨试制艇类似,不过火力有所升级,除一挺12.7毫米重机枪外还装备有一门日制25毫米机关炮和美制20毫米机关炮,后续又建造服役了7艘,缓解了海军青岛基地缺乏巡逻炮艇的困境。
镜头再转移至江南造船厂,再吸取42吨炮艇设计建造经验后,江南厂修改了图纸,开始批量生产52甲型炮艇,该型炮艇的吨位增大到了50吨,装备了两门苏制25毫米机关炮和两挺机枪,分别由江南造船厂建造20艘,青岛造船厂建造6艘,该型艇基本满足了海军的需求,成为人民海军第一批大规模装备的国产炮艇。
在年9月海军舰船修造部成立,根据部队对52甲型炮艇的使用反馈,海军舰船修造部提出了改进设计建造53甲型炮艇的任务需求。53甲型炮艇增加了露天指挥台和人力驾驶舵,方便进行编队指挥作战,同时为了加强船头对敌作战火力,将前主炮统一改作威力较大的苏制37单管机炮,至年共分两个批次建造服役36艘。年6月,八艘53甲型炮艇组成第一及第二艇队首次登上战场,参加浙海大小鹿山等四岛的争夺战。
改进之路仍在继续,在总结了53甲型炮艇的使用经验之后,老一辈舰船设计师又推出了54甲型炮艇,与53甲型炮艇的主要区别为艇体布置上的更改,辅机则由8匹汽油机改为8匹柴油机。至年,共计建造服役14艘,连同53甲型炮艇成为这一时期大量新建炮艇部队的主要装备。
50吨级炮艇解决了海军近海作战力量的有无问题,但由于航速慢、火力弱,与国民党海军装备的美制巡逻炮舰(艇)性能差异明显,使得人民海军在近海作战中依旧处于不利地位。幸运的是苏联老大哥的帮助来了,在年急需高速炮艇的人民海军利用苏联P-6级鱼雷艇的艇形图纸设计了一种75吨级的木壳护卫艇,并由青岛造船厂建造,同时考虑木质艇体不耐腐蚀,还同步推出了钢壳设计,由此诞生了75吨级的55甲型炮艇。
由于55甲型炮艇安装2座淡水冷却的露天旋转炮塔后,重量增加且须占用舱内空间,所以比P-6型增重约10吨,而原四台大功率的M50柴油机中的两台换成了小功率3D12型柴油机,但是艇型依旧采用高速滑行艇线型,船体线形未变,但是比功率下跌,使的55甲型炮艇最快也只处于滑行艇滑起前高阻的状态,因此最高航速仅为22节,只有P-6型一半的水平,不过对于此前的50吨级炮艇已有质的提升。
在火力上,55甲型炮艇装备有两门双联装37毫米速射炮以及4挺14.5毫米机枪,相较于50吨级炮艇火力翻倍,艇尾还设置深水炸弹投放装置,并且配备了水面搜索雷达,提升了人民海军全天候作战能力。55甲型炮艇木壳版建造服役4艘,钢壳版则建造服役了70余艘。恰逢台海局势最剑拔弩张时刻,55甲型炮艇自服役后曾多次参与与国民党海军战斗,其中最著名的是在年9月2日凌晨,3艘55甲炮艇在金门海域一举重创国民党海军“沱江”舰,成为“小艇打大舰”的典型战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