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所谓的设计冻结,也不知道此无知的说法源于何处?
技术设计完成后申请审查,审查通过后(或不通过),审查专家组要写出审查报告上报,批准后可启动诸如配套设备谈判订货、总合同编审等等,并在合适的机会择机开工。技术设计审查被批准后也是转阶段的大节点,即可以转入施工设计,施工设计可以分批向船厂供图,也就是开工时施工设计可以没有完成。
技术设计在建造阶段是可以修改的,小的瑕疵性或疏漏性问题只要军方、设计方、建造方三方签字就可订正修改,大的问题需要前述三方分析研究后,拿出意见,报主管机关批准。而重大的问题则需要由主管机关组织专家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后决定。也就是说,在建造中,设计是可以修改的,不存在所谓的冻结一说,但是修改要走程序。
如果一定要套上设计冻结的帽子的话,那么最符合此条件的是舰船建造完毕并交付后的完工图,现行规定舰船交付部队后,至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,设计方要向军方提交完工图,完工图必须把建造中所有的修改在图纸上予以体现。
舰船技术设计完成后或已经进入技术设计阶段时,要进行重大的、关键的、核心的设备和系统的更改,涉及重要性能指标的修改必须走程序,而且几乎等于推倒原方案从头开始,要从方案开始重新设计,舰船是一个各设备系统互相关联、有机结合复杂的系统工程,重要及关键设备系统的状态改变牵一发而动全身,绝非想象的那么简单。文:POP3